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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推荐201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18-09-14浏览:1673

根据《贵州大学关于推荐和招收201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其松 李波

副组长:许鹿 靳永翥 王志凌 杨玻

成  员:汪涛 文家凤 董淑琴 胡蓉

推免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科研科

二、推免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科学选拔原则。

2.坚持信息公开,推荐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

3.推免名额不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

4.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本校推免生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

5.严格以学生学习成绩为依据,坚持择优选拔原则。

三、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我校规定的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9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4.学习成绩优秀,在读期间修读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学术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小语种课程期末考试每学期均在75分及以上。英语类专业的学生TEM4成绩合格及以上且第二外语课程期末考试成绩每学期均达到75分及以上。日语专业的学生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N1)成绩合格及以上,且第二外语课程考试成绩每学期均达到7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6.因公赴境外交流、且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本校应届本科生,可申请参加遴选。国防生申请推免生,须由部队选培办出具同意公函;

7.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四、名额分配

根据贵州大学推荐201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计划分配数,学院推免生名额共15具体分配办法如下:

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和土地资源管理六个专业每个专业分配2个名额;余下3个名额,在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四个专业中分配,对各专业申报人中排名第三申报人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序,择优推荐前三名。

公共管理学院推免生计划分配表

序号

专业名称

推免名额

备注

1

行政管理

2


2

劳动与社会保障

2


3

城市管理

2


4

政治学与行政学

2


5

社会工作

2


6

土地资源管理

2


合计

12


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

3

各专业申报人中排名第三申报人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序,择优推荐前三名

总计

15





五、申请推免生资格的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2018917-18日,填写《贵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一式三份)和相关申请材料,交学院教学科研科;

2.学院根据推免生条件和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于2018919日前审核推免生资格,签署推荐意见。学生的推免资格确定严格以学生学习成绩为依据,按照“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为序进行择优推荐;

3.对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六、学院审查程序

1.推免生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提交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学院教学科研科负责审查学生本科阶段的学习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并签名盖章,提供各专业学生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及学习情况;

2.学院学生科负责对申请学生违纪处分情况进行审查;

3.推免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因信息不全或不实、操作不当、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4.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5.学院推免生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学生申报材料,汇总后提交院推免领导小组审核。

七、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在学院推免领导小组。

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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