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大研工〔2024〕78号《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复核及补报工作的通知》、学院严格按照《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贵大发〔2024〕10号)、《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贵大发〔2021〕74号)以及《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复核及补报工作,严格把关审核参评学生的相关信息及数据。经复核,我院无学生符合补报要求,张学师等75名同学符合本次奖学金的参评条件,确定奖学金评定等次如下。公示期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1月29日,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向评审纪检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