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贵州大学201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的通知 |
2017-11-13 |
各文科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文科优秀科研成果奖的统计评选工作,现将2017年校级人文社科成果奖励评选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单位遵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 一、申报要求 1.成果取得时间:2016年11月1日—2017年10月31日; 2.申报人员须为我校正式在职教职工,且为成果第一完成人; 3.本次评奖依照《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办法》(贵大发〔2015〕134号)执行; 4.《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论文必须是省部级以上课题论文;学校基金资助出版的专著,不再奖励。 5.近三年科研信息(主要是项目、成果和省部级以上奖励)未填入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教师,取消奖励申报资格。 6.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接收材料起止时间:2017年11月13日-20日(17:00截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文科科研管理系统亦将于11月20日17:00关闭申报功能。 二、奖励类别 根据《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办法》(贵大发〔2015〕134号),奖励包括以下7类:A. 科研获奖成果奖励;B. 学术论文奖励;C. 出版著作奖励;D. 艺术展出、演出、比赛获奖成果奖励;E. 体育竞赛获奖成果奖励;F. 科研管理奖;G. 重大科研项目奖;H.科研团队奖。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译著(20万字以上)、科普著作(10万字以上)提交原件3份(不退回),不包括教材、论文集、工具书; 2.属于奖励范围的论文、各类获奖成果、比赛成果,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待哲社院审核公示后以学院为单位返还,获奖证书扫描件电子版请发送至hs@gzu.edu.cn); 3.《贵州大学201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申报登记表》(1项成果1份)、《贵州大学2017年度文科成果奖励申报基本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 4.每项成果填写1份《申报登记表》,在档案袋封面写明姓名、学院、奖励类型。所有申报材料先提交学院初审汇总,《登记表》、《汇总表》盖学院公章。系统打印的请在“人文社科处”栏目处盖章; 5.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11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申报表、成果原件及复印件、获奖金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哲社院,同时将汇总表、申报表电子版发至哲社院邮箱hs@gzu.edu.cn。 6.申报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汇总报送,教师个人直接申报不予受理,超期不报不予受理。 地点:行政二号楼102室 联系人:陈艳波88291625,徐丹88292795 科研系统操作提示: 1. 请使用IE浏览器兼容模式登录贵大文科科研管理系统,避免信息填报出错。网址:http://210.40.3.16/business/login.jsp 2.A-C类奖励,须进入贵州大学人文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里填报,并打印纸质版。操作流程:进入系统→左下方,科研奖励→申请奖励→右上角,申请奖励→新增→填写后保存→打印;(“杂志或者出版社”一栏请备注A级、B级、C级)。D-H类奖励,请填写附件中的《申报登记表》。 附件:贵州大学201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申报文件及表格d (1).rar 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7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