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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2-20 浏览次数: 227

 

 校社科通[2013 ]第121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
通知
 
各文科学院及有关单位: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通常是衡量一个学校人文社科科研实力的主要标志。根据国家社科规划办和教育部社科司的通知,2014年国家社科项目和教育部社科项目同步申报、同样重要。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合理协调本单位资源,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申报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青年项目申请人,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2.成员。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3.限制性要求。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4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申报课题有关要求
  1.经费。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重点项目4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
  2.时间。课题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3.学科。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不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的学科申报。
  4.指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4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5.初评。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6.其他。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内容审查和前期论证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的、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成果的,一律不予受理。其他有关要求参考省规划办通知(附件1)。
三、我校申报流程
1、填写申报书。申请者从学校收发文系统(贵大主页/信息门户)或者哲社院(http://hss.gzu.edu.cn)网上下载《申请书》(空表和模板)、《活页》、《代码表》、《形式审查表》,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好申报材料(从其他渠道下载的申报资料一概不受理)
2、学院形式审查和论证。请申请者按照本单位材料报送、审核及论证时间的要求,将申请材料:《申请书》、《活页》、《形式审查表(前期成果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附本表后)》各一份(可不签字),用A4纸打印,报送本单位科研秘书,单位进行形式审查和组织有关专家论证。由于项目申报正值寒假期间,请各单位合理安排受理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及论证时间,原《关于启动2014年贵州大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确定的论证时间顺延,但选题论证工作应于2013年12月25日前完成,同时报送各单位《选题推荐表》,设计论证工作须在2014年1月30日前完成。
3、学校形式审查及评审。各单位的申报材料科研秘书收齐并审核后将《申请书》、《活页》、《形式审查表(前期成果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附本表后)》各一份(可不签字),申请书与活页用A3纸双面打印,于2014年2月15日集中上报哲社院,并通知各申请者2014年2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到行政楼学术报告厅参加学校组织的评审会,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4、学校推荐申报。2014年2月21日(星期五)以学院为单位送交正式版申报材料,报送规范见《贵州大学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流程(学院)》。
各类研究机构、行政部门等单位申报的教师,可选择通过学院申报,也可按上述3、4点要求准备材料后直接上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5、特别说明。本年度国家社科项目和教育部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在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只能申报其中一类项目。凡获2013年贵州大学国家社科基金校内培育专项项目资助的教师(名单见附件4),必须申报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职称(含副高)的教师或具有省部级课题研究经历的教师应优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具有校级、厅级课题研究经历的青年教师应积极申报教育部项目;其他教师可自由选择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项目。
联系人:伍国勇、肖贵秀
联系电话: 8292795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各单位申报任务指标分配表
 
单 位
任务数(项)
单 位
任务数(项)
人文学院
30(5)
20(3)
法学院
30(4)
艺术学院
15
经济学院
30(4)
体育学院
15
管理学院
30(4)
科技学院
15
公共管理学院
20(5)
文化书院
3
外国语学院
15
东盟研究院
1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15
西部中心
1
 注:括号内数字为重点项目推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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