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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6-13 浏览次数: 199


按学校校历规定,本学期于2014年6月15日停课,进入期末考试阶段。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所有考试,任课教师必须在2014年7月27日前完成网上成绩登录工作。未按时提交成绩的教师按教学事故认定。

二、加强考风考纪宣传,严肃考试纪律

1、对于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者,一经发现,要及时严肃查处,当场通报。应在考试结束前将违纪通报书贴于考场所在教学楼大门处,并同时在学院公示栏公示。考试作弊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同时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作弊行为特别严重、态度恶劣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2、学生必须持学生信息卡(即牡丹校园学生卡)和身份证(或学生证)两证进行考试(缺任何一证需由学院开具相关证明)。在考试开始之前,监考人员务必认真清理考场,收缴学生带入的违禁物品,检查学生证件。对于未带证件或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监考人员必须在发卷之前责令其离场,取回证件后才能参加考试。

6、监考人员要对考场课桌进行编号,学生必须按学号对应编号入座,因各种原因不能对应的,由监考教师随机编排。

7、在考试期间中途离场视为退出考试,即学生在考试中无论什么原因离开考场,必须交卷,不得再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8、学生不得将手机、MP3、MP4、录音笔、电子辞典等具有通讯和储藏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若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必须在考试开始前关机放在考场的指定位置,未按规定带入考场者,一经发现作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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