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大发[2007]134号
为进一步加强宿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科学地反映和评价学生在宿舍品德行为综合表现,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学生在宿舍操行评定主要内容
一、学生在宿舍操行分主要从内务卫生和文明守纪两个方面进行评定。
二、学生在宿舍操行以量化的形式评定,分值包括基本分、奖励分、处罚分,满分为25分,最低分为0分,直接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中的德育素质分。
三、学生宿舍学生品行分的计算方法:
内务卫生15分,文明守纪10分。
学生在宿舍操行分=内务卫生分+文明守纪分。
第二条内务卫生分的评定
计算方法:内务卫生分=基本分+奖励分-扣分
一、内务卫生基本分为10分,满分为15分。
(一)内务卫生分评定参照《贵州大学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根据打分情况汇总,具体评定办法详见《贵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评优管理暂行办法》。
(二)每学期内务卫生检查按周进行,检查结果张榜公布,每月的用汇总成绩进行内务卫生评定。
(三)内务卫生奖励分值标准:获“卫生优秀寝室”1次的,寝室成员加2分/人·次(累计加分)、室长3分/次;获“卫生合格寝室”,寝室成员不加减分。
(四)内务卫生扣分值标准:凡1次内务卫生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所在寝室成员扣1分/人·次(累计减分)、室长2分/次。
二、“卫生优秀寝室”的比例为全楼学生寝室数的5%;总分低于9分的为“卫生不合格寝室”,其余为“卫生合格寝室”,荣获“卫生优秀寝室”称号的寝室在评定后授予“卫生优秀寝室”流动红旗。
第三条文明守纪分的评定
计算方法:文明守纪分=基本分+奖励分-扣分
一、文明守纪基本分7分,满分为10分。
学年无任何违反《贵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贵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即可获基本分。
二、文明守纪奖励分
(一)担任楼长、层长、室长,工作积极主动,效果好,由管委会参照学生干部评分加分。
(二)积极参加楼栋、宿舍组织的各项活动,取得较好成绩的,可加0.1-1分/人。
(三)积极参加本楼学生寝室公共文化建设及其它公益活动的可加0.1-1分/人。
(四)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可加0.1-0.2分。
(五)宿管会、楼管委认为有其他可以加分的情况,酌情加分。
三、文明守纪处罚分
(一)凡有违反《贵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晚归、不归、损坏公物、乱扔乱倒、私换寝室等,按0.1—0.3分/人·次进行扣分。
(二)凡在学生宿舍违反《贵州大学学生宿舍行为守则》和《贵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按警告1分/人·次、严重警告2分/人·次、记过3分/人·次、留校察看5分/人·次进行扣分。
(三)凡违纪行为属实,因寝室成员包庇而无法查证到具体实施人的,如集体哄闹等,对寝室全体成员按0.1—2分/人.次进行扣分。
第四条评定程序、时间
一、学生在宿舍操行评定以楼为单位进行。楼管委在入住学生宿舍学生辅导员的指导下负责所在楼学生的操行分评定。
二、楼管委成立相应的考评小组,成员应包括宿管委员及相关人员、入住学生宿舍学生辅导员、楼长、层长、室长及楼管理员等。考评小组主要负责记录和整理本楼学生在内务卫生、文明守纪方面的表现,根据评定细则,确定学生的操行成绩。
三、楼管委将品行成绩填入相应表格,经研究无异后,并在本楼进行公示。
四、评定时间为每学年一次,与校内相关评优评奖工作同步进行。
五、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将审定后的学年学生操行分送各学院,作为学生综合测评德育分的一部分。
第五条其他
一、本细则适用于贵州大学在校住读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学生入团、入党及各类评优、评奖都要参考该同学在学生寝室的操行分。
三、本细则解释权归校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