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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2014届普通高等 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6-20 浏览次数: 417

贵大发〔2014〕58号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黔教学发〔2013〕415号)、《关于组织评选贵州大学2014届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校学发〔2014〕01号)和《关于做好2014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贵大研工〔2014〕14号)文件精神,经各学院初评,学校推荐,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我校卫新瑶等226名本科生、贾海峰等61名研究生授予 “2014届贵州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称号。

现将《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2014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决定》(黔教学发〔2014〕148号)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学院在学生中大力宣传他们的事迹,激励和引导在校大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力争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毕业生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继续发扬成绩,为母校争光,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2014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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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 州 大 学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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