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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12月CET四六级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2-17 浏览次数: 360

1、本次考试继续实行同一考场“多题多卷”(8 套)。在同一考场内使多多套试卷,试卷类型通过试题册背面的条形码粘贴条区分,考试时,由考生将条形码粘贴至答题卡1上的相应位置,大家使用的试卷不同,无法知道自己自己使用的是哪一套试卷,因此,不要同学们不要上当受骗去买答案。

2、除考试必须的物品如收音机、耳机、钢笔、铅笔、橡皮擦外,不得携带其他物品,尤其是背包和手机、手表. 电子辞典、文具袋、化妆盒、收音机包装盒、矿泉水、饮料等。考生如不按规定携带上述物品,将在进入考场前统一放在备考点教学楼外或一楼大厅,发生物品丢失等事件,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在着装方面尽可能少穿戴带金属物件的衣裤,以便快速通过安检。

3、考试将进行安检。对于安检,首次不能通过者,考生必须自行处理后,再次进行安检。对于再次进行安检不能通过并查出违禁物品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作违纪处理。对于拒绝安检的考生,安排在特殊考场考试。

4、为给安检留出足够的时间,保障考试的正常进行,考生要提前30分钟入场。即CET4 考试考生在 8:30 前,CET6 考试考生在2:30前人场。

5、开考前,仔细阅读试题册正面的“敬告考生”事项

6、关于听音、听力考试预案:

1) 12 月19日 (星期五) 下午5:00-6:00 为全校收音试音时间: 请各校区考生注意收音调试。

2) 12 月20日考试前试音:CET4 安排在上午8:30一8:55,CET6级安排在下午2:30一2:55,在该期间如发现听音不清,考生应及时向考务人员反映,经考务管理人员检查属实,该考场以播放录音的方式进行。未报告者均认为考场收音正常,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提出此类问题一律不认同。

3)听力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要检查考生的听音频率,不在规定听音频率上的以作弊论处。

4) 在非听力考试阶段,考生未取下耳机的以作弊论处。

5) 听力考试阶段结束后,必须关闭收音机并背面向上置于课桌左上角

7、以下情况按违规处理:

1) 不正确填写( 涂) 个人信息, 错贴、不贴、毁损条形码粘贴条:

2) 未按规定翻阅试题册、提前阅读试题、提前或在收答题卡期间作答

3.)未用所预定的笔作答、折叠成毁损答题卡导致无法评卷.

4)考试期间在非听力考试时间佩戴耳机

7.考前或考后不要在考场及附近聚集。


敬告考生

一.在答题前,请认真完成以下内容:

1.请检查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答题卡的印刷质量,如有问题及时向监考员反应,确认无误后完成以下两点要求。

2.请将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揭下后粘贴在答题卡1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并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在试题册背面相应位置。

3.请在答题卡1和答题卡2指定位置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准考证号、姓名和学校名称,并用HB-2B铅笔将对应准考证号的信息点涂黑。

二.在考试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内容:

1. 所有题目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册上的作答一律无效。

2. 请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作文、听力、阅读、翻译各部分考试,作答作文期间不得翻阅该试题册。听力录音播放完毕后,请立即停止作答,监考员将立即回收答题卡1,得到监考员指令后方可继续作答。

3 作文题内容印在试题册背面,作文题及其他主观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

4.选择题均为单选题,错选、不选或多选将不得分,作答时必须使用HB-2B铅笔在答题卡上相应位置填涂,修改时须用橡皮擦净。

三.以下情况按违规处理:

1. 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错贴、不贴、毁损条形码粘贴条;

2. 未按规定翻阅试题册、提前阅读试题、提前或在收答题卡期间作答;

3. 未用所规定的笔作答、折叠或毁损答题卡导致无法评卷。

4. 考试期间在非听力考试时间佩戴耳机。



四、六级考试考生作弊行为分类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

四、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五、听力考试结束后,考生仍戴耳机的: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六、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 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七、考试过程中提前离开考场的:

八. 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九.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的:

十、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十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能接收或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十二、在答卷上填写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十三、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十四、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愿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十五、有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十六、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十七、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考场同种试卷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间的:

十八、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十儿、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十、由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森实的:

二十一、考场纪律混乱、考场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的,

二十二、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十三、有意扰乱考点、考场、评语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秧序的

二十四、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二十五、威胁、侮辱、诽谤. 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二十六、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其他应认定作弊的行为: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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