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即将举行,按照教育部、省、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纯风计划”要求,严禁学生考试作弊。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作弊学生一律不授予学位。(补考重修还有机会,作弊失去学位)
二、对于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者,一经发现,将及时严肃查处,当场通报。学校将在考试结束前将违纪通报书贴于考场所在教学楼大门处,并同时在学院公示栏公示。考试作弊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同时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作弊行为特别严重、态度恶劣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三、学生必须持学生信息卡(即牡丹校园学生卡)参加考试。还没有办理学生信息卡的同学,可以持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证进行考试,但同时还必须开具学院的相关证明。在考试开始之前,监考人员将认真清理考场,收缴学生带入的违禁物品,检查学生证件。对于未带证件或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监考人员必须在发卷之前责令其离场,取回证件后才能参加考试。
四、监考人员将对考场课桌进行编号,学生必须按学号对应编号入座,因各种原因不能对应的,由监考教师随机编排。
五、在考试期间中途离场视为退出考试,即学生在考试中无论什么原因离开考场,必须交卷,不得再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六、学生不得将手机、MP3、MP4、录音笔、电子辞典等具有通讯和储藏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若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必须在考试开始前关机放在考场的指定位置,未按规定带入考场者,一经发现作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处理。
七、本次期末考试继续执行黄、红牌制度。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每场考试进行巡视检查,对于没有持学生信息卡参加考试的学生,第一次给予黄牌警告,如还有发生,则给予红牌警告,停止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