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院教师教学水平,鼓励教师积极改进教学技能和教学方法,推荐优秀教师参加学校第六届中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经学院研究决定,举行公共管理学院第三届中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包括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有授课教师(含实验实习教师)并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及本年度内未出现教学事故者。
二、参赛教师条件
(一)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关爱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二)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主讲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师;
(三)教学态度认真,不断钻研教学业务,能熟练讲授所任课程,并能不断更新、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因材施教,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优良;
三、比赛的组织与实施
(一)基本要求
各系做好宣传工作,提高认识,明确进行比赛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同时要求参与比赛的教师要严肃认真,积极参加比赛活动。每个专业选出1-2名教师参加比赛。
(二)比赛方式
比赛方式为“现场教学演示(讲课)”。“现场教学演示”所讲授的内容包括“课程教学设计”所对应的教学内容,演示时间为15分钟。比赛时,参赛者以比赛场地为授课课堂,将专家、同行及学生代表视作教学对象,进行现场讲课展示。教学演示方式、手段等不受限制,可以是传统教学或者多媒体教学,也可以是传统教学与多媒体教学相结合。
(三)组织实施
比赛活动由分管副院长及教学科研科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由专家(由院外专家、学院同行专家组成)和学生代表(各年级各专业本科生代表组成)进行评议以保证评选结果的客观、公正、合理。
(四)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15年11月2日19:00—21:30
地点:公共管理学院会议710室
(五)评分标准及评选程序
比赛评分由专家评分、同行评分及学生代表评分三部分组成,专家评分占45%、同行评分占45%、学生代表占10%,共100分,评分标准以学校教务处制订的评价标准为依据。(附件一:公共管理学院第三届中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评分表)
四、奖励办法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若干名,学院进行表彰和奖励。
附件一:公共管理学院第三届中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评分表.docx
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