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按照学校规定,2016年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为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及相关工作,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切实做好防火、防水、防电、防骗、防毒、防盗以及交通安全、卫生防疫、传销骗术、资讯诈骗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2.针对春季气候转暖,学生易结伴出游、下河游泳等特点,学生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私自下河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不随意搭乘非正规运营机构的车辆出游。
3.不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对自发组织外出旅游的学生,要主动向学院汇报在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