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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关于申报贵阳市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15 浏览次数: 98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宣传部关于组织申报贵阳市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安排,现将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贵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工作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贵阳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坚持发展生态两条底线,建设更高水平全面小康,加快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提供智力支持

二、申报原则

贵阳市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面向全市公开招标,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三、申报要求

《贵阳市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设有7个研究系列,31个选题。申请人必须在《课题指南》范围内申报,申报课题要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力求居于学科前沿,着力推出具有原创性、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体现国家水准和本市水平的研究成果。

四、申报资格

1.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县处级以上行政职务。不具备这一条件者申报课题,原则上应有一名具有同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对课题设计和研究意义进行书面评估。

2.申报负责人只限申报一项贵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课题。

3.凡已获得国家、贵州省立项资助相同的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以及受到贵阳市委政策研究室、贵阳市社科联立项资助相同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贵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4.已承担上年度贵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题(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5.获准立项的贵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

(2)“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

(3)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的;

(4)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五、申报办法

1.申请人需填写《课题申请书》1式4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1式7份。

2.需提交《申请书》、《活页》电子稿一份(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内含2003版WORD文件格式的“申请书”和“活页”,“申请书”直接命名为申请人姓名,“活页”直接命名为活页)。电子版报送邮箱:wkxmsb@qq.com

3.课题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29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4.贵阳市社科规划办不受理以个人名义填报的申报材料。

六、经费资助

1.2017年,拟立项的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每项3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为每项1万元。

2.课题立项时不再拨付启动经费,鉴定验收过关后按等次一次性核拨全部资助经费。成果第一次鉴定分数在59分以下的,直接作撤项处理,不拨付资助经费;在60-69分之间的,课题组应根据专家鉴定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次鉴定如合格,再行资助经费,如仍不合格,则作撤项处理。

七、成果要求

1.成果形式。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要求正文在2.5万字以上,并附8千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2.研究期限。课题研究期限为6个月,截至2017年10月25日。届时,社科规划办将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进行验收结项。到期不能提交研究成果的,作撤项处理,并通报全市,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能申报市课题。

3.成果质量。指导思想正确,研究方法科学,调查全面深入,资料准确详实,提出的对策和建议具有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为市委、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决策提供参考。鼓励以研究报告作为贵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最终成果结项。

联系人:肖贵秀 电话:88292795

附件1贵阳市2017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doc

附件2贵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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