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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师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7-03-30 浏览次数: 235

 

 

 

 

为推动学院科研水平,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对象及内容

(1)评奖对象:以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为第一单位和以学院教师为第一作者署名的科研成果,包括科研项目、学术论文、专著和科研获奖。

(2)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院外、校外聘导师和退休返聘教师的科研成果,在完成聘期内科研任务的基础上,可参评。

二、科研成果类别及奖励金额

(一)课题类

项目类型

奖励金额

(万)

说明条款

国家基金重大项目

4

1)立项时奖励50%,结题时奖励50%

2须在规定时间内结题;

3)被撤项的,收回立项奖励。

国家级重点项目

2

国家基金项目

1

教育部一般项目、其他省部级重大项目  

0.4

省部级一般项目

0.1

注:奖励对象只为课题主持人。国家基金项目是指国家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和中国软科学项目;教育部重大项目奖励等同于国家级重点项目;省部级一般项目是指除教育部外的国家各部委、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和贵州省软科学项目。科研项目结题评定为优秀的,凭优秀等级证书在原有奖励金额基础上追加10%的奖励。

(二)论文类

期刊类型

奖励金额(万)

          说明

A级期刊

2

1用稿通知不参评;  

2)跨年度成果可参加下一年度评奖。

B级期刊(含《新华文摘》)

0.3

EIISTPCSSCI学术期刊(含扩展版)、两大文摘

0.2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0.1

注:A级、B级期刊依照《贵州大学人文社科成果奖励办法》中《论文奖励期刊分级目录》;CSSCI学术期刊依照当年度CSSCI学术期刊(含扩展版),两大文摘是指《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依照北图发布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且不少于7000字的学术论文。

(三)著作类

出版社类型

奖励金额(万)

说明

国家级出版社

0.5

1)出版的教材奖励壹千元;

2)不包括论文集、科普著作、工具书。

其他出版社

0.2

注:奖励对象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且字数在15万及以上的著作(含译著)。国家级出版社目录见附件;其他出版社是指除上述国家级出版社外国家正规出版社。

(四)成果获奖类

获奖成果奖励实行奖金配套,国家级奖励按所获奖金50%进行配套奖励;省部级奖励按所获奖金30%进行配套奖励。

奖励类型

配奖额度

说明

教育部社科优秀成果奖

50%

 

省哲学社科奖及其他部委奖

30%

注:奖励类型依照《贵州大学人文社科成果奖励办法》认定。

三、科研奖励的时限与要求

1.科研成果奖励时限为上一年度(1-12月)所获得的成果,不跨年奖励,所有成果只能参与一次评奖,符合两种或两种以上奖励的,按最高标准奖励。

2.科研成果申报时间每年与学校社科成果奖励申报同期进行。

3.科研成果奖励实行个人自愿申报制,申报人须填写《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科研奖励成果登记表》,连同成果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交学院教学科研科。

4.科研成果获学院资助出版或发表的,不适用本科研奖励条例。

5.如有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并严肃处理。

6.所有奖励金额均为税前金额,科研奖励所产生的税收由获奖人承担。

四、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公共管理学院。

 

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4年5月12日

附件1

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认定国家级出版社名录

 

序号

出版社名称

 

 

 

 

 

 

序号

出版社名称

1

人民出版社

10

经济科学出版社

2

商务印书馆

11

中国经济出版社

3

三联书店

12

经济管理出版社

4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3

中国财经出版社

5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4

法律出版社

6

新华出版社

15

中国法制出版社

7

中央编译出版社

16

中华书局

8

中央文献出版社

17

科学出版社

9

中共党史出版社

 

 

附件2: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科研奖励成果登记表.xlsx

版权所有: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