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省委宣传部安排,拟设立贵州省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课题,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深入研究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更好地为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招标单位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三、招标对象
省内各高校、科研机构和省直实际工作部门的社科研究工作者。
四、招标选题
本次招标共确定11个重大选题,每个选题原则上中标1项。具体选题及编号如下:
编号 | 选题 |
1 | 贵州深度贫困地区和极贫乡镇脱贫攻坚重点问题及对策研究 |
2 | 进一步推进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建设的若干对策研究 |
3 |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建设的重难点问题及对策研究 |
4 | 贵州深度融入“一带一路”的路径研究 |
5 | 大生态战略背景下贵州旅游扶贫模式研究 |
6 | 贵安新区智慧城市建设问题研究 |
7 | “双一流”建设背景下贵州高校加快发展对策研究 |
8 | 新常态下金融业助推贵州新经济产业发展研究 |
9 | 贵州党建扶贫工作创新研究 |
10 | 贵州全面提升文化自信的路径研究 |
11 | 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研究 |
五、申报资格
(一)课题管理单位须具备的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研究实力和丰富学术资源。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为课题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3、兼职人员从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其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诺信誉保证并承担项目管理职责。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正县(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3、具有较多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及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近3年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六、课题要求
1、课题名称。本通知发布的招标课题名称为最终研究成果名称,申请人不能自行设计题目,也不能另加副标题。
2、成果形式。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要求正文在6万字以上,并附4千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研究期限。课题研究期限截至2018年9月1日。到期不能提交研究成果的,作撤项处理,并通报全省,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能申报国家和省课题。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课题负责人应在完成时限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报我办批准后可延期3-6个月,到期仍未能完成的,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能申报国家和省课题。延期课题通过鉴定的,按三等资助经费。
4、成果质量。指导思想正确,研究方法科学,调查全面深入,资料准确详实,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为省委、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七、资助标准
1、招标课题每项资助经费8-10万元。
2、课题经费分二次拨付:立项时拨付启动经费5万元,课题鉴定验收过关后,按结项等次拨付结题经费,具体标准为:一等5万元、二等4万元、三等3万元。
3、成果第一次鉴定分数59分以下的,直接作撤项处理,不拨付结题经费;60-69分之间的,课题组应根据专家鉴定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次鉴定,如合格,按三等结题并拨付结题经费,如仍不合格,作撤项处理,不拨付结题经费。
八、纪律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对课题申请人填报的相关信息,如职称、前期成果、设计论证、团队组建等进行详细审查后才能上报,否则不予受理。
(二)课题申请人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严格遵守省社科规划课题相关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贿赂评审专家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如果中标,一律撤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和省课题。
(三)填报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应能查询到,不得填报刊载层级较低、待发表的成果。凡填报不实或填报待发表成果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课题申请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和省课题。
(四)申请人须按本通知附件提供的《申请书》和《活页》(2017年7月版)如实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使用其它版本的《申请书》和《活页》,将不予受理。
(五)课题一经获准立项,《申请书》即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六)《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七)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2017年度省社科规划重大招标课题的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省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其它省课题的申报。
2、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课题,且最多参与两个省课题的申报。
3、在研国家和省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省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省课题的申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7年9月1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具体情况可向省规划办咨询)。
4、申请人须征得课题组成员同意并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九、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9月14日,过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稿一式七份(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采用“1夹13”方式叠放,即将6份《申请书》和7份《活页》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一份《申请书》中缝处。请不要把单份《活页》分别夹在每份《申请书》中)。
2、《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稿一份(一级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内含2003版WORD文件格式的“申请书”和“活页”,“申请书”直接命名为申请人姓名,“活页”直接命名为活页)。
3、《贵州省2017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各一份。
(三)纸质文本、电子文本和汇总表的相关信息必须保持一致,电子文本请发至邮箱(wkxmsb@qq.com)。
(四)《申请书》和《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29.7*42厘米),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五)有关申报工作的各种材料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十、其他事宜
1、课题申报结束,省规划办将严格审核各单位上报材料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如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将同时通报批评课题申请人和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2、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为通讯评审,采用双向匿名方式对《活页》进行打分;第二阶段为复评,采取现场答辩方式对《申请书》进行评审。
3、本《通知》未尽事项,按《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黔宣发〔2011〕8号)和课题立项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联系人:肖贵秀电话:88292795
附件一:2017年度招标课题申请书.doc附件二:2017年度招标课题活页.doc附件三:汇总表(2017年版).xls
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