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关于组织申报民政部2015年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的通知 |
2014-12-06 |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科学推进民政领域相关重大改革部署,科学解答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拓民政改革发展新思路,现发布民政部2015年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 一、课题方向 1. “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研究 2. 社会治理背景下的民政改革发展研究 3. 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研究 4. 民政“大数据”开发利用研究 5. 现代民政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6. 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研究 7. 社会组织监管创新研究 8. 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机制研究 9. 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管理研究 10. 民办非企业单位产权改革研究 11. 行业协会诚信自律机制建设研究 12. 优抚医院和光荣院职能定位和改革发展方向研究 13. 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与就业促进研究 14.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15. 救灾社会响应的合理引导与控制机制研究 16. 救灾物资协议储备制度研究 17. 救灾应急社会动员机制研究 18. 支出型贫困家庭社会救助制度研究 19. 托底性民生保障理论与实践研究 20. 社会救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21. 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研究 22. 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研究 23. 社会救助“救急难”机制研究 24.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重点问题研究 25. 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机制研究 26.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27. 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互动机制研究 28. 社区自治功能建设研究 29. 农村社区建设评价体系研究 30.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研究 31. 养老服务需求评估体系研究 32. 养老机构公建(办)民营机制研究 33. 残疾人补贴制度研究 34. 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研究 35. 新形势下慈善事业发展研究 36. 慈善组织公信力和透明度研究 37. 慈善组织市场化运作研究 38. 福利彩票的社会效应研究 39. 民间收养问题研究 40. 行政区规模和管理幅度研究 41. 功能区与行政区协调发展研究 42. 主体功能区视角下的城镇型政区设置研究 43. 地名规范化管理研究 44. 界线勘定和落界问题研究 45. 婚姻登记异地办理实践探索研究 46. 构建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体系研究 47. 殡葬服务市场管理研究 48. 中国特色社会工作发展研究 49. 政府资助志愿服务制度建设研究 50. 社会治理背景下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的新型关系研究 二、研究形式 参与者可围绕上述课题,自主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开展研究: (一)申报立项课题。本指南的课题是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的部级课题,面向全国民政系统、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公开招标。课题申报者可根据选题方向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申报者须统一填写《民政部2015年度课题研究申报表》(附件1)和《民政部2015年度课题研究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四份交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同时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4年12月12日。 民政部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招标课题承担单位。课题申报中标后,由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与中标单位签订《民政部科研任务书》。根据专家评审推荐意见,拟按每项课题1-2万元标准,择优资助其中15至20项课题。 (二)参选优秀论文。本指南的课题方向同时作为2015年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征文选题,面向全国民政系统、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公开征集研究成果。有意参选优秀论文的研究者可以根据课题方向自拟论文题目,自主开展研究,并于规定时间内以电子版形式将论文(含《民政部2015年度参选论文基本情况表》(附件3))报送至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电子邮箱:ketishenbao2015@126.com。(发送电子邮件的主题及附件标题请规范填写申报者姓名、具体题目及所在单位信息。示例:“李某某:×××研究(×××大学×××学院)”) 民政部将组织专家对应征论文进行评审,拟评选出一等奖论文15篇、二等奖论文30篇、三等奖论文40篇。获奖论文颁发证书和奖金,并且参加2015年全国民政论坛进行交流。 三、研究要求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民政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进一步提升成果质量,为民政改革发展探索新思路、新理论、新对策。 1.研究成果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基础理论研究力求原创性、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能有效解决民政工作实践问题。 2.立项课题和征文的最终成果为书面研究报告。立项课题的研究报告正文不少于3万字,一般应为总报告形式,若有专题调研报告、重大问题研究分报告、相关研究资料等分报告,原则上每篇不超过5千字;参选论文的字数不少于5千字。 3.研究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文字责任由课题或论文作者承担。课题报告和应征论文的有关版权、版式、注释及学术规范等要求参见《民政部2015年度课题报告写作要求》(附件4)。 4.立项课题研究报告和参选论文的提交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1日。立项课题研究成果将由民政部组织有关专家评审验收,通过验收结题的,颁发结题证书;没有完成研究任务或研究成果不合格的课题,不予结题。通过结题的立项课题研究成果和获奖的参选论文,将精选结集出版。 联系人:肖贵秀 电话:8292795 邮箱:wkxmsb@qq.com (发送电子邮件的主题及附件标题请规范填写申报者姓名、具体题目及所在单位信息。示例:“李某某:×××研究(×××大学×××学院)”) 附件: 贵州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4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