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4年12月CET四六级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
| 2014-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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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考试继续实行同一考场“多题多卷”(8 套)。在同一考场内使多多套试卷,试卷类型通过试题册背面的条形码粘贴条区分,考试时,由考生将条形码粘贴至答题卡1上的相应位置,大家使用的试卷不同,无法知道自己自己使用的是哪一套试卷,因此,不要同学们不要上当受骗去买答案。 2、除考试必须的物品如收音机、耳机、钢笔、铅笔、橡皮擦外,不得携带其他物品,尤其是背包和手机、手表. 电子辞典、文具袋、化妆盒、收音机包装盒、矿泉水、饮料等。考生如不按规定携带上述物品,将在进入考场前统一放在备考点教学楼外或一楼大厅,发生物品丢失等事件,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在着装方面尽可能少穿戴带金属物件的衣裤,以便快速通过安检。 3、考试将进行安检。对于安检,首次不能通过者,考生必须自行处理后,再次进行安检。对于再次进行安检不能通过并查出违禁物品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作违纪处理。对于拒绝安检的考生,安排在特殊考场考试。 4、为给安检留出足够的时间,保障考试的正常进行,考生要提前30分钟入场。即CET4 考试考生在 8:30 前,CET6 考试考生在2:30前人场。 5、开考前,仔细阅读试题册正面的“敬告考生”事项 6、关于听音、听力考试预案: 1) 12 月19日 (星期五) 下午5:00-6:00 为全校收音试音时间: 请各校区考生注意收音调试。 2) 12 月20日考试前试音:CET4 安排在上午8:30一8:55,CET6级安排在下午2:30一2:55,在该期间如发现听音不清,考生应及时向考务人员反映,经考务管理人员检查属实,该考场以播放录音的方式进行。未报告者均认为考场收音正常,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提出此类问题一律不认同。 3)听力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要检查考生的听音频率,不在规定听音频率上的以作弊论处。 4) 在非听力考试阶段,考生未取下耳机的以作弊论处。 5) 听力考试阶段结束后,必须关闭收音机并背面向上置于课桌左上角 7、以下情况按违规处理: 1) 不正确填写( 涂) 个人信息, 错贴、不贴、毁损条形码粘贴条: 2) 未按规定翻阅试题册、提前阅读试题、提前或在收答题卡期间作答 3.)未用所预定的笔作答、折叠成毁损答题卡导致无法评卷. 4)考试期间在非听力考试时间佩戴耳机 7.考前或考后不要在考场及附近聚集。 敬告考生 一.在答题前,请认真完成以下内容: 1.请检查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答题卡的印刷质量,如有问题及时向监考员反应,确认无误后完成以下两点要求。 2.请将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揭下后粘贴在答题卡1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并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在试题册背面相应位置。 3.请在答题卡1和答题卡2指定位置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准考证号、姓名和学校名称,并用HB-2B铅笔将对应准考证号的信息点涂黑。 二.在考试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内容: 1. 所有题目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册上的作答一律无效。 2. 请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作文、听力、阅读、翻译各部分考试,作答作文期间不得翻阅该试题册。听力录音播放完毕后,请立即停止作答,监考员将立即回收答题卡1,得到监考员指令后方可继续作答。 3 作文题内容印在试题册背面,作文题及其他主观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 4.选择题均为单选题,错选、不选或多选将不得分,作答时必须使用HB-2B铅笔在答题卡上相应位置填涂,修改时须用橡皮擦净。 三.以下情况按违规处理: 1. 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错贴、不贴、毁损条形码粘贴条; 2. 未按规定翻阅试题册、提前阅读试题、提前或在收答题卡期间作答; 3. 未用所规定的笔作答、折叠或毁损答题卡导致无法评卷。 4. 考试期间在非听力考试时间佩戴耳机。 四、六级考试考生作弊行为分类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 四、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五、听力考试结束后,考生仍戴耳机的: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六、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 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七、考试过程中提前离开考场的: 八. 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九.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的: 十、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十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能接收或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十二、在答卷上填写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十三、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十四、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愿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十五、有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十六、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十七、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考场同种试卷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间的: 十八、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十儿、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十、由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森实的: 二十一、考场纪律混乱、考场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的, 二十二、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十三、有意扰乱考点、考场、评语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秧序的 二十四、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二十五、威胁、侮辱、诽谤. 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二十六、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其他应认定作弊的行为: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