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奖励的通知
2017-11-13

各文科学院及相关单位:

现启动贵州大学2017年度人文社科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奖励申报,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称:

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奖励。

二、奖励依据:

《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奖励办法(暂行)》(贵大发〔20153号)

三、奖励类别:

立项奖项目成果奖2016111-20171031日的成果)、结项奖(未延期的项目)。其中立项奖由哲社院根据当年立项数据直接奖励,项目主持人无需申请;

四、材料提交时间:

20171113-201711201700201711-12月的成果顺延至下一年度申报。

五、提交材料清单:

1.项目成果奖:须提交登记表、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档,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论文原件待审核公示后再返还,著作原件学校留存);

2.结项奖:须提交登记表、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档,结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每个结项成果单独填写和提交申请登记表。

 3.材料提交方式:由学院负责奖励材料的初审,学院将初审合格的教师个人成果材料、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档统一交至哲社院。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到每个有奖励机会的教师。1120日下午500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陈艳波88291625,徐丹88292795

附件: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奖励申报文件及表格.rar


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7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