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1月15日,贵州大学四届党委第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公共管理学院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12日党委第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向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会后,我院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庄勇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邹年娟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办公室、研究生科、学生科、自考办公室等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组成。针对反馈的五个大方面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由党政班子成员牵头,自觉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
本次巡察共反馈的5方面10个问题2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20个具体问题的整改,3个具体问题在持续整改中。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重要安排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系统、不深入。”问题
(1)针对“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记录只是简单记录学习内容,没有结合学院实际进行讨论,贯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明确由邹年娟书记负责主抓,党政办公室主任徐双媛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巡察意见反馈之后,学院党委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了3次专题研讨,每次学习明确重点发言人,要针对学习内容准备发言稿,其他党委委员也针对学习主题或重点发言人讲话内容做了跟进发言。发言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力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三是按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以集中学习、研讨交流、收看视频及个人阅读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规范中心组成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做到学习有笔记,发言有记录。
(2)针对“学生党支部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效果不佳,参与谈话的学生党支部负责人均回答不了十九届五中全会的召开时间和主要内容,从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上看,仅停留在读文件传达的层面,没有对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深入讨论。”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学院学生各支部进一步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进行全员学习。并结合实际,组织深入讨论,畅谈学习体会,推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入脑入心。二是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基层党组织生活安排意见的要求,对照支部的学习计划,认真抓好党支部和党员的理论学习。通过党课、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员继续教育、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教育,强化思想认识,提升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
2.关于“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不力。”问题。
(1)针对“对教师的教育管理不到位,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抓得不实,教师队伍不稳定。2018年以来,先后有2名党员教师因违纪受到党纪处分,2名教师出现师德师风问题,1名教师参加非法宗教活动,1名教师长期不在岗,有多名教师提出过离职申请。”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管理,把思想政治引领和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院政治学习和教职工大会的重要工作内容。二是学院通过工会小组组长为抓手,向各分工会小组的教职工进行意识形态政策宣讲,特别强调守好意识形态底线和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确保全员覆盖。要求学院教师要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严守课堂教学意识形态的底线和红线,决不允许在课堂教学中散播错误言论和错误观点,避免教职工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以及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师生制度,联系党支部制度、联系民主党派人士制度,结合专业硕点负责人工作,随时掌握学院教职工的工作、生活情况,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协调解决各类困难。四是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和宗教工作责任制,提高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预判能力及妥善处置能力。
(2)针对“学院党委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意识不强,防控机制不健全,没有做到及时发现风险、有效防控风险和果断处置风险。如学院在2015年就接到了有关教师的不良反映,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和高度警惕,导致事件不断发酵,最终出现了请学生代课、违规占用学校教室上课谋取私利、以学校名义虚假宣传、违反师德师风等多项违纪行为,给学校和学院造成了不良影响。”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召开学院党支部书记大会,要求各党支部严格坚持“三会一课”的制度落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二是加强教师管理监督,定期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学院领导严格执行听课制度,听课记录规范详实。三是严格规范教职工兼职兼薪行为,要求学院教职工兼职兼薪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报备。学院纪委注重加强非法传教、教师酒驾、违规兼职兼薪、科研经费报账等问题的排查监督,对存在问题或风险的教职工及时进行约谈提醒,有效防控风险,避免酿成大的问题。四是学院党委注重提高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意识,建立健全学院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3.关于“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好。”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1年3月15日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的重要讲话精神,3月19日,全院教职工政治学习,由庄勇同志作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的重要讲话精神的专题宣讲。学院各党支部也结合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等活动在第一时间组织了学习。本年度学院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重要回信和重要文章70余次,学习贯彻省委、校党委相关决策部署精神10次以上。二是坚持与时俱进,学习政治理论时,要做到全面系统、及时跟进、联系实际。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始终做到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第一时间贯彻落实。
(2)针对“学院党委对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要求和目标的落实不全面、不具体,没有制定具体的措施办法。仅由学院党委书记在2020年9月11日全院教职工政治学习大会上传达了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没有根据《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贵州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党委工作报告〉的通知》(贵大党发〔2020〕50号)精神,对“师资要优、学科要强、水平要高、贡献要大”的要求组织讨论,没有对党代会提出的“三步走”目标和“六大工程”建设目标组织专门研讨,也没有结合学院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学院党委组织召开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系主任。教师代表参加的专题会议,对全面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要求和目标进行专题讨论,通过专题讨论并结合学院实际,总结了学院在“师资要优、学科要强、水平要高、贡献要大”等方面取得成绩,也结合学院实际对下一步继续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进行了讨论研究。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对教师教学科研能力的培养,加强学科建设,切实提高学生培养质量,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切实为贵州大学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4.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学院党委会未严格落实“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2018年,有党员教师因参加宗教活动受到党内处分。”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学院党委召开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及宗教工作会议严格落实“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并印发《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工作项目、工作内容、工作要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一步分化细化责任。根据学院班子成员的调整及时修订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岗、到人、到事,做到应对规范严谨、处置有序有效。二是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宗教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宗教工作专题会议。严防宗教渗透。庄勇书记在学院支部书记大会上进行“宗教事务条例”专题宣讲,从专业角度为学院师生解读政策,并对有错误认识的学生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学院党课、各支部组织生活的学习内容中也将《宗教事务条例》作为必学必讲内容,确保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全覆盖。严格按照学院要求进行宗教排查,本年度学院对学院全体教职工及学生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有宗教信仰情况。三是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及教职工政治学习计划,开展意识形态自检自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科学研判,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
(二)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学院党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学院党委及时调整修订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本年度召开2次开警示大会,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贵州省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例警示录》、近两年被查处省管干部忏悔录、校内违纪违法人员典型案例等鲜活教材,对校内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做到警钟长鸣。二是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通过全院教职工政治学习和学院微信群,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参加公务活动、办理婚丧嫁娶方面的纪律和规矩的宣传教育,覆盖全体教职工。要求学院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婚丧嫁娶“四严禁、一严格”的要求。及时纠正认识偏差,严禁“私车公用”。二是学院党委继续加强纪律规矩的宣传教育,从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教育监督管理。学院纪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要做到及时发现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学院党委制定并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对所属党员和其他教职工进行不定期的谈心,对存在意识形态和宗教问题风险的师生及时进行诫勉谈话。二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要加强学习、交流、工作沟通的谈心谈话。结合分管工作,积极对学院教职工开展思想交流和工作交流的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教职工学习、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及时了解教职工对学校有关工作和政策的意见建议,并做好记录。
2.关于“学院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仍然超过工作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的3倍。”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在持续整改中。一是根据巡察反馈意见,2019年度,学院5名领导中有3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了学院教职工平均数的3倍。因其中2名领导已经调离本院,学院党委已派专人将学校党委、校巡察办对此问题的整改时限、整改要求传达给相关人员。二是积极配合学校的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提醒督促相关人员完成整改。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学院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1)针对“在一些重大事项决策前、重要会议召开前,班子成员之间没有充分沟通,相互支持、配合不够,主动担当不够,开会过程中经常出现“激烈”争执情况;研究讨论重要事项过程中,主要领导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学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结合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加强沟通,能做到团结协作,相互配合。二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会议召开前,班子成员之间要充分沟通,相互支持,主动担当。
(2)针对“学院党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思想交锋少,以建议代替批评多,学院党委班子成员2017、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多处雷同。”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在持续整改中。一是在党委会上及时就学院党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进行通报反思,并对如何开好2021年的民主生活会提出要求。二是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要严肃认真地按照程序开展,邀请分管校领导或巡察组成员指导学院党委民主生活会;加大批评与自我批评力度;严格要求党员干部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一经发现代写抄袭现象,公开批评教育;强化思想教育,确保领导班子成员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2.关于本科生党支部存在“空白点”和政治引领弱化问题。未按《关于落实〈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贵大党发〔2020〕54号)要求通过跨年级整合等方式设立本科生党支部,本科生党员集中在高年级党支部,本科生第二党支部党员数高达62名,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在30人以内的要求。本科生第三党支部没有本科生党员。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关于支部设置问题:按照本学院的学生党员分布情况,重新进行了支部负责对象调整,按专业设置党支部。保证每个支部都有本科生党员,其中本科生第一党支部党员26人,本科生第二党支部党员36人,本科生第三党支部党员37人。二是支部委员增补选:本科生第一党支部于2021年10月20日,本科生第二党支部于2021年10月18日,本科生第三党支部于2021年10月19日分别进行了增补委员选举工作,完善了支部的委员设置。三是加强党员继续教育培训。组织本科生党员认真参加学院的党员继续教育培训班,认真学习四史,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在青年中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四是持续加强党支部的政治引领作用。
(四)在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对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存在边改边犯情况。”问题
(1)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部分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酝酿党代表、支委换届选举、支委会议均记录在党组织生活记录本上;参加人签名处存在未签名、签名写“全体党员”的情况;缺席人处未注明缺席原因;主持人和记录人为同一人;党支部会议存在双主持人;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党支部2020年6月和7月会议记录中,转正会议和会前征求意见记录顺序颠倒,转正会议未记录全部参会人员。”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对记录不规范的相关问题召开党总支会议进行批评和培训,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认真度。对党员档案进行审查,发现问题进行及时的改正。人数较多的党支部采取附会议签到表的方式进行签到。目前存在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二是严格要求学院各级党组织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
(2)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2020年9月28日,预备党员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未经院党委批复就进行了入党宣誓。有的学生确定为发展对象和转为正式党员的公示时间分别为3个工作日和6个工作日,均未严格按照5个工作日进行公示;有的入党申请书落款日期有涂改;有的团推优日期在支委会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会议之后;还有的党员材料装档错误。”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问题召开支部书记培训会议及各个支部专题会议,进行问题的反思和教育,并及时进行整改。对党支部书记和全体党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对认识不足的个别党员同志进行批评教育。截至目前,存在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的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加强对学院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使其熟悉掌握发展党员的业务,避免出现程序错误和党员材料错误。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学院召开专题讨论学生就业问题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出台学院就业任务分配、征兵激励、学生博学计划等系列奖励措施和办法。后召开四次全院教职工大会,专题部署就业工作安排和学院的各项就业措施,把就业工作摆在学院工作重要位置。学院配置2间设施完备的考研自休室为学生服务;出资聘请外国语学院老师为英语没有过六级但考分在350以上的同学专门补习外语;请培训机构为考研学生进行政治考前辅导。建立导师群、班主任辅导员、全院教职工微信群,三级联动领导帮助和引导学生就业。积极联系单位到学院进行招聘。经过全院教职工和学生的共同努力,我院研究生于6月30日初始就业率达86.05%,本科生初始就业率达88.01%,达到甚至超过学校要求的阶段目标。截至目前,本科生就业率已达到90.80%,研究生就业率达到93.39%。二是贯彻执行学院就业任务分配、征兵激励、学生博学计划等系列奖励措施和办法。学院师生上下联动,共同努力,提高学生培养质量,确保学生的就业率达标。
4.针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不够。近三年只引进了5名博士。”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在持续整改中。一是2021年度学院聘请华东师范大学文军教授到我院任名誉院长,并通过广泛发布人才引进信息、专家推荐、参加招聘会等多种渠道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目前,2021年度共组织博士面试6场次,已成功引进中山大学1名博士,另有1名中国社会科院的博士已进入公示环节。二是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充分了解掌握学校的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在人才引进具体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学校提升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政策优势和吸引力建言献策。
(五)在成人教育“学历+技能”合作办学中监管和维护学校利益方面
1.关于“学院对成人教育“学历+技能”合作办学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履职不力。”问题
(1)针对“对上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没有吃透,对与技能公司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只有一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2014年5月29日)研究自考工作,对成人教育“学历+技能”合作办学工作中的风险没有认真研判,违反国家关于自考助学“招生、教学、管理为同一主体”的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第十条),将招生、部分教学、自考生日常管理乃至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转移给技能培训公司负责。”问题
(2)针对“未严格审定合作办学协议,没有充分维护学校利益。在2014年5月29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上,有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合同请法律顾问把关,规避可能的风险”,但会后没人落实,学院党委、行政没有通过会议对与技能公司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合同条款:“乙方负责的所有职业技能培训事宜(包括收费标准、培训方案、培训教学的方式方法、教学及培训安排等),必须经甲方审定并同意后方可执行”,对学校追偿十分不利。”问题
(3)针对“对技能公司的监管和对学生的管理缺位。实际办学中,对协议的执行监管不到位,学历学费和技能培训费混收。”问题
2.关于“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1)针对“学院和技能公司违规收取自考生军训费、保险费等费用。”问题
(2)针对“学院自考助学中心财务管理不规范。自考生学历学费的收取和开票均由学院教师或外聘人员全权负责,会计、出纳为同一人担任,不符合《会计法》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规定。对于成人教育“学历+技能”合作办学学生的费用收取相关事宜,学院没有监管机制,财务管理存在较大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关于在成人教育“学历+技能”合作办学存在的问题,学院严格按照学校2015年9月关于自考助学工作整改意见的要求,已停止开展自考助学招生工作。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在自考助学合作办学期间存在的问题,学院认真落实整改。
一是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学院及时成立整改小组,并多次召开自考工作整改专题会议,深刻反思问题,部署整改具体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风险意识;二是对自考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并责令其认真学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实行办法》以及《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及时梳理问题清单,逐一整改,截至目前,涉及问题已整改完毕,待学校下达下一步整改要求,再认真落实;四是根据学校自考助学技能退费相关工作安排,我院于第一时间梳理退费人员名单、精准核实退费金额等数据,并于2020年8月14日开始对学院2014级、2015级共计449名学生开展技能退费工作。退费截止,学院已完成退费人数合计448人(剩余1人经公安等多途径都尚未联系上,学院承诺,随到对退),退费率达99.78%,退费工作期间,学生积极配合,无特殊诉求且未出现任何退费不稳定舆情;五是积极配合学校自考整改工作安排,及时整理及上报学校自考整改专班所需材料。六是积极配合学校自考工作专班法务部相关工作,及时提供所需资料。
欢迎社会各界对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任何意见建议,欢迎来信、来函、来电或通过邮件如实反映。电话0851-88292300,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西校区雅正楼,邮箱:syxu@gzu.edu.cn
特此通报。
中共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