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贵州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和《贵州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评审及验收管理办法》要求,现开展我校2019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工作。为了提高实验室开放项目开展的时效性、延续性,确保项目执行效果,从2019年开始,由原执行的一年两次申报(春秋两季)改为一年一次申报。项目申报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立项实施。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贵州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并于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新校区贤正楼812室),汇总表发邮箱:40679314@qq.com。现将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原则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实验室开放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各类教学计划外实验室开放项目所需的化学试剂等实验消耗材料费,不支持实验平台硬件建设及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不能用于支付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校外测试费,且不得挪作他用。
2、上一期开放项目未执行完,不能申报本期项目。
3、教学计划内实验项目,学生受益面不广的实验项目或是纯科研、本科生参与面窄的实验项目原则不予立项。
4、对各学院组织学生参加全国性各类专业技能大赛前期培训类的开放项目优先立项资助(仅限于对参赛前期训练所需的实验消耗材料资助)。
5、申报立项评审将重点审查是否进行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
6、立项的开放项目严格按照《贵州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评审及验收管理办法》要求实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联系人:赖力斌,联系电话:83625718。
附件2贵州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汇总表(申报单位汇总填报).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3月5日